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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提高啦!还有这些政策与所有人相关

房天下苏州二手房网  2017-07-03 09:08:00  来源:房天下苏州二手房
[提要]好消息好消息!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要提高啦!

好消息好消息!

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要提高啦!

养老利好

政府文件都下来啦

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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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时文件精神

7月1日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每月从300元提高到360元

基础养老金项目内设置的“缴费年限养老金”仍按每缴费1年(不足1年的尾数按1年计算),每月计发2元执行。此项新政策将惠及全区约10万老人。

此外,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标准也作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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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副局长钱校良

根据区人社区、国土局、财政局联合发出的文件精神,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标准,也按不同年龄、时间段作了调整。

征地补偿方面

2017年7月1日起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标准为2.2万元/人,其与安置补助费的差额部分由财政部门负责转入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专户统筹账户。

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和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以2016年吴江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48.2元)20%(按月折算为457元)计算确定。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批准的征地项目

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个人分账户资金(69875.3元)推算置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342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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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待遇标准方面,《苏州市吴江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暂行)》实施前(2004年1月—2013年11月)的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由每月540元调整为630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60元,统筹养老金增加30元。

符合《关于吴江市已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意见(试行)》文件规定(2004年前),实行货币安置的已被征地人员,根据不同征地时期,保障待遇分别调整为610元/月和590元/月。

《苏州市吴江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暂行)》实施后的养老年龄段(2013年12月至今)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标准,2017年7月1日起调整为630元/月。

被征地前已按规定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原居民养老待遇停发,享受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基础养老金125元/月。

新闻来源:吴江电视台

责任编辑/fubo.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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