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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楼市调控再加码 苏州限购再升级?亦真亦假?

房天下苏州二手房网  2017-03-24 11:25:00  来源:房天下苏州二手房
[提要]3月以来,楼市调控城市已达20余城,有新调控的城市,有调控加码的城市;苏州目前还保持着2016年10月4日实施的调控政策。苏州离限购升级还远吗?

各地楼市调控再加码

近日,北京、广州、南京、郑州等热点城市以及热点城市周边地区楼市调控措施频出。

北京继3.17楼市调控新政发布后,3月22日调控再升级,非京籍购房资格审核中的纳税记录进一步从严,连续5年纳税记录由过去的每年至少1次,改为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广州、南京、郑州、石家庄等二三十个城市,此前也已经升级限购、收紧限贷,其中北京的“认房又认贷”,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提至60%,尤为严厉。同时,安徽滁州、河北沧州、廊坊、涿州、浙江嘉兴等热点城市周边的三四线城市,近期也都出台了一系列打击炒房、稳定市场的调控政策

限购

2017年3月23日晚7时许,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新的限购政策,此次政策印证了坊间传闻,加大了对二手房和区域外户口购房的限制。

政策原文如下(节选):

一、扩大住房限购范围

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强化区域职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三、加强购房资格审核

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四、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五、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2017年3月24日起实施。

此次政策热点有以下重点变化:

1、不论新房、二手房,均受到了限购限贷政策,也就是说,除了既定的“打压新房,此前处于“监管空白”的二手房,也一视同仁,受到了政策影响,以后就不能说新房限购可以直接转战二手房了。

2、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购房的,需要本地户口,或者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

3、在高新南区及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的,依照去年的限购政策的同时升级到非本地居民需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

4、不能补缴社保等方式来获得购房资格。

5、特殊情况不受户籍和社保限制,但是买了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3月以来,楼市调控城市已达20余城,有新调控的城市,有调控加码的城市;苏州目前还保持着2016年10月4日实施的调控政策近期苏州楼市流传着两则关于限购升级的小道消息。

一则为:“又一波限购政策来临,本月27号以前做网签上传资料得按老政策执行。否则2套不能贷款,限购3套。社保一年变为2年。补交的均不认可!”

另一则:“苏州可能会在4月份开始对限购政策进行加码。本地户口可拥有3套变成拥有2套,外地户口社保及税单年限由1年变成2年。”

传言虽然虚虚实实,但具体政策还是应该以地方政府官方文件为主。据苏州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暂时没有听到消息,以官方的消息为准,10月4日是苏州人民政府颁发的文件。”

苏州限购升级消息频传,亦真亦假?我们还需静观其变。

责任编辑/fubo.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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