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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公积金贷款执行苏州房产新政

房天下苏州二手房网  2016-10-10 11:18:00  来源:姑苏晚报
[提要]10月3日苏州出台《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常熟虽不在限购范围之内,但调控意见中涉及到的从严控制公积金贷款内容也将在常熟“落地”执行。

姑苏晚报记者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获悉,10月3日苏州出台《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常熟虽不在限购范围之内,但调控意见中涉及到的从严控制公积金贷款内容也将在常熟“落地”执行。

根据苏州楼市调控新政的规定,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额度保持不变;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透露,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已在常熟执行,即从10月1日开始签订的新建住房网签购房合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效将严格按照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付首期的购房款之日起到合同载明的付清全部购房款日期之前的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liangxiao.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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