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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楼市限购限贷政策要点汇总

房天下苏州二手房网  2016-10-05 14:29:00  来源:房天下苏州二手房
[提要]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苏州重启限购限贷政策。2016年10月4日0:00起,苏州限购政策开始再次进行调整,适用于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苏州重启限购限贷政策。2016年10月4日0:00起,苏州限购政策开始再次进行调整,适用于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重点调整内容如下: 非本地户籍购买首套房需提供2年内累积一年社保或缴税记录;暂停向非本地户籍已有一套及以上居民家庭出售新商品房和二手房。本地户籍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本地户籍已有一套房或有贷款记录(已结清),二套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50%;本地户籍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二套首付比例由50%调整为80%;本地户籍购买三套房及以上,暂停发放商业贷款;停向本地户籍三套及以上居民家庭出售新商品房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进一步收紧,贷款金额高为公积金余额的6倍。具体细则如下:

【政策要点】

限购篇

1、非苏州市户籍
第1套住房时,提供2年内在累计缴纳1 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第2套起,暂停出售。

2、苏州户籍第3套起,暂停出售。

限贷篇

1、商业贷款

首次购房,低首付30%;有房贷记录、无实际住房,低首付50%;

有1套住房、无贷款记录,低首付50%;

有1套住房、有贷款但结清,低首付50%;

有1套住房、有贷款未结清,低首付80%;

有2套及以上住房,暂停发放商业贷款

2、公积金贷款
首次使用,高额度保持不变;

第二次使用,家庭高额度调整至50万元,
单人贷款调整至30万元,低首付50%;可贷额度调整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

注明:以上政策针对苏州市区(含吴江)、昆山、太仓;不含常熟、张家港

责任编辑/lu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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